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开拓我国灯具、灯饰及电光源产品的国际市场,特别是欧洲和俄罗斯市场,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我公司将组织国内相关企业参加202年11月6日至11月9日在莫斯科举办的俄罗斯国际照明及照明技术展览会(Interlight 20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介绍
【展会名称】俄罗斯国际照明及照明技术展览会
【展会时间】2012年11月6日至11月9日
【展会地点】俄罗斯 莫斯科
【展馆名称】Krasnaya Presnya展览中心
【组展单位】上海江东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俄罗斯国际照明及照明技术展览会始创于1995年,由德国Ost-West-Partner展览公司(简称OWP)主办,展在莫斯科对外贸易展览中心举办,是东欧国家中规模最大的灯具、灯饰、照明产品及配件展览会。参加莫斯科国际照明展的中国参展企业的数量,从2002年的5家发展到2011年不少于150家企业参展,这个数字显示,莫斯科照明展已经跃居中国照明军团赴东欧地区参展的第一大展,足以显示俄罗斯市场对中国企业的吸引力,也证明参与莫斯科国际照明展的中国企业均获得丰厚的回报,有目共睹的,凭借合适的质量和具有竟争力的价格,中国产品在俄罗斯市场的占有率在过去的几年中持续大幅增长。
作为世界上面积最大的国家,俄罗斯蕴含着巨大的潜力。俄罗斯经济飞速发展,但本土轻工业生产水平却依然落后,民众日益增强的购买力必定会反映为入口量大幅增长,精于捕捉商机的中国企业必然会把扩大俄罗斯市场销路作为重中之重。
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011年12月16日下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八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关于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决定》。30天以后,俄罗斯将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入世后在进口关税调整方面,俄平均进口关税将由2011年的10%下降到7.8%,农产品平均进口关税从13.2%下降到10.8%,工业平均进口关税从9.5%下降到7.3%。其中1/3的商品入世后无过渡期,1/4商品享有三年或更长优惠期。
二、展出内容
普通白炽灯、工业照明用灯、安装技术及保护系统、卤素白炽灯、照明产品用电子元器件、配电器、荧光灯、灯饰配件、剧院照明系统及灯光效果、红外灯、光纤灯、吊灯配件、水晶灯配件、照明工业用机械、放电灯及卤素/碘/汞灯、荧光灯用镇流器、线路安装系统用配件及辅料、汽车灯、荧光灯用电子镇流器、灯具安装配件、舞台及摄影用灯、高压/碘/汞放电灯用镇流器、接线配件、照明系统、卤素灯用镇流器、开关及插座、路灯及交通信号灯、高压/碘/汞放电灯用电子镇流器、弱电安装、投光灯、调光器用电子镇流器、电线及电缆、吸顶灯、卤素灯用变压器、变压器及启辉器嵌灯、卤素灯用电子变压器、定时器及记时器、办公室照明用灯、调光器、应急灯及安全标志灯、户外灯、园林灯、光量测量仪器、灯饰专业杂志、出版物、射灯、照明产品废弃物管理和循环技术、家居照明系统、吊灯、水晶灯等。
三、参展手续(请您仔细阅读!)
在充分了解展会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申请参展的单位自愿履行如下手续:
1. 申请参展的单位须认真逐项填写《出国参展申请表》(见附件),经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或传真至我司(相关信息见“八、联系方式” )。
2. 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请将报名费、展位预订金共计人民币一万元汇至我司账户(相关信息见“七、银行账户信息” )。汇款时,请注明“2012年俄罗斯照明展”字样。参照国际展会的参展规范,本着参展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报名后退展的单位,报名费将不予退回。报名截止日期后退展的单位,报名费和展位预订金均不予退回。
3. 我司在收到上述申请表和费用后,将统一向各参展单位确认展位,安排相关事宜。展位分配将考虑报名及付款先后次序。我司保留展位分配的权力。
4. 参展单位须配合我司的组团工作,在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如:支付参展费用、办理护照及签证申请、安排展品运输、确认行程安排等)。因参展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而导致参展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与我司无关。
5. 参展单位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各项手续,而因所有参展人员的签证申请被拒导致无法参展的,我司将从降低参展单位损失的考虑出发,妥善处理,但已发生且不能取消的费用将由参展单位承担。
6. 参展单位因未在我司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展的,除按上述2办理外,参展单位还须承担已发生的其他费用。我司保留对其展位进行处理的权力。
7. 参展单位自觉遵守展会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保证不在展会上展出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加强对自身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参展单位因违法行为(包括涉嫌侵权)引起的法律纠纷,需自行解决,与我司无关。
8.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非我司责任导致出展计划无法履行的,我司应及时通知各参展单位,并退回参展单位已交付的除已发生费用外的其余款项。
订展热线:021-6730-0068
上班时间:
周一~周五:早09:00-晚5:30
周六~周日:早10:00-晚5:00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加入展览设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