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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六项主要任务 明确七大支持政策 我市出台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日期:2020-06-01     来源:南宁日报    浏览:179    评论:0    
核心提示:聚焦六项主要任务 明确七大支持政策 我市出台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本报讯(记者胡光磊 通讯员张豪 黄锡健)日前,我市出台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打造会展城市名片、提升会展服务能力、培育壮大会展主体、引进知名展览会议、推动会展跨界融合和规范会展行业管理等六个主要方面,加快促进会展经济复苏,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会展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及挑战。《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成为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提振会展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重点实施“会展+”战略,紧抓会展经济的溢出效应,以“展”促“产”,探索“会展+招商+产业”和“会展+跨电+保税”等创新措施,推动会展业跨界融合和协同发展;重点打造区域展会集群,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品牌效应,以“展”引“聚”,整合会展业大数据生态圈,推动会展产业向新经济形态转变,培育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新动能。

《实施意见》明确七大支持政策。其中将对列入重点培育的品牌展会、产业展会项目;引进国内外知名展览机构、国际性组织、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举办的国际性、国家级、专业型展会项目以及UFI认证展览项目;本土会展企业到境外自办的展会项目;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性、国家级重要会议以及ICCA认证国际会议;国内外知名展览(独立法人)公司落户南宁市;开展智慧展馆、绿色节能提档升级改造的会展场馆等六个方面予以资金扶持。

如首次办展或者展览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南宁市将按照展览服务费50%的标准给予梯度扶持(室外和非标准展位展会项目的展览面积按0.5系数折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还将鼓励县区(开发区)依托优势产业发展节会经济,每年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展会举办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扶持,重点打造重点特色品牌节庆、展会、会议活动。

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我市将紧紧围绕落实强首府战略强开放目标任务,积极引进和培育会展品牌,推动会展业规模与效益倍增,力争到2025年,实现会展业直接收入达50亿元以上,拉动相关服务业收入超500亿元,基本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会展经济产业体系,把南宁打造成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展会集聚区和重要会议目的地,提升“南宁渠道”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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