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除国家规定保留在省级审批的国际性、两岸性和政府主办的展会外,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审批,适时将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简化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备案,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清理废止阻碍行业发展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
在优化发展格局方面,《方案》提出,福州市要发挥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坐落于自贸试验区内的政策优势,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展馆功能和配套设施。厦门市要以建设会展中心—会议中心综合会展集聚区、五缘湾—观音山休闲体验会展集聚区和海西国际商贸展览中心为重点,争创国际会展名城和中国会展典范城市。泉州市要加快建设东海国际会展中心、晋江国际会展中心。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因地制宜,走“特色”“专精”发展路子,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闲置浪费现象。
《方案》还提出,要充分利用数字福建资源,整合现有虚拟展会资源,推动各展览会引进移动互联、APP、微博和智能展会应用技术,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展览业态。鼓励依托实体展会举办网上展会,实现“互联网+展览”升级,完善网上营销推广、线上交易等配套服务,实现线上虚拟展会与线下实体展会互补融合。支持建设展览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网上统计、报备、核准等互动办事功能。
此外,福建还将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市场化运作初期需要培育的自办展会给予适当扶持,对组织企业参加省外、境外重点展会的福建展览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对展览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